Search


這陣子在醫界掀起不小風浪的「病歷中文化」事件,我看了一些本業同行對此的兩面意見。所持論點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這陣子在醫界掀起不小風浪的「病歷中文化」事件,我看了一些本業同行對此的兩面意見。所持論點,大多集中在中英文病歷孰優孰劣,以及技術上可不可能做到,會造成多大的困擾,是否造成法律麻煩這幾方面。老實說,我覺得這些都不是核心的問題,真正的核心問題,應該是「醫療專業,該不該接受官方規定病歷的書寫語文」。

「病歷中文化」,是一個假議題,因為病歷早就中文化了。台灣醫師的英文程度,鮮少有能夠用全英文完美表達意思的。因此雖然使用的比例不同,幾乎每位醫師,都會在某些關鍵之處使用中文。比較徹底一點的,甚至可以用很大篇幅的中文,寫出漂亮的病歷。而這樣用中文寫病歷的行為,並不會被批評,甚至是被鼓勵的。所以我說,「病歷中文化」,早就已經是事實。而這次所謂的「病歷中文化」提案,細看其內容與目標,其實是要「禁止寫英文病歷」。這個我們就要加倍注意,特別小心了。

文字作品,不管是私文章還是公文書,唯一的功用,就是適切而正確的表達思考,重現原貌。至於用什麼語文,才能適切而正確的表達思考,重現原貌,當然是要看寫的人的文化背景跟所受教育訓練而定。台灣的醫師,文化背景是中文,醫學訓練是英文,大部分用中英夾雜方式寫病歷,這是天經地義,極少數能用英文完美表達,也是好棒棒。重點在於你擁有多少可用的語文能力,就把它發揮到極致,寫出最正確的資料,才是王道。如果一種語文能力是一種武器的話,要讓醫師寫出好的病歷,應該要求醫師「強化手中的各種武器」,而絕不是「禁止使用其中的一種武器」。這麼簡單的道理,還需要說嗎?

以「病人權益」為藉口,來禁止醫師用英文寫病歷,是慣用的障眼法。近年來,各種帶著泛道德意涵的評鑑條文,已經成功的把醫界制約,分不清「病人權益」與「討好病家」之間的差異。病歷在保障病人權益方面的重點,只有三個:「正確,正確,以及正確」。至於這種正確,是用什麼語文來達到,病家看不看得懂,均非所計。醫病之間的溝通,絕不是用病歷來達成的。醫學是高知識,高技術含量的東西,門檻在於知識,而不在於語文。病歷不管是用全中文,全英文,還是中英文交雜來寫,病家註定是看不懂的,而且看不懂也是應該的。宣揚病歷用全中文書寫,病家就可以更了解真相,權益可以更得到保障,這是欺騙。

我大膽預測一下,如果「禁止英文病歷」的想法,不幸真的成為官方立場的話,下一步就會是納入醫院評鑑條文,規定各個醫院逐年降低「病歷裡面英文字的比例」,直到英文完全消失為止。各個醫院會不會配合呢?當然會!「中文病歷寫作訓練」,會成為必修的倫理學分,而任何病歷若是英文字超過比例,不管寫得多麼完美,多麼正確,都會成為不合格的問題病歷。在短期之內,醫業同仁會叫苦連天,罵聲連連,但是很快的,我們的聰明才智,就會讓我們適應,知道如何應付,進而接受。而我們的下一代,就會很自然的在全中文病歷的環境中成長學習。他們很快就會停止閱讀原文書跟原文文獻,因為除了費力之外,多讀原文,反而會造成病歷寫作的困難。「病人權益」?誰在乎?到那個時候,我要去開「醫學翻譯社」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這裡是心臟內科及重症專科醫師 林世崇的醫療筆記部落格,提供實用的臨床醫療資訊,歡迎分享!
View all posts